台湾一名厨师与妻子因儿子抚养问题起争执,一气之下竟然当着五岁儿子的面,拿刀将妻子捅死,之后逃亡两天落网。台湾最高法院维持台中高分院的二审判决,认定他并非“乱刀凌迟”,不是直接故意杀人,判处他坐牢14年又6个月。
根据联合新闻网报道,案件一审时,44岁的陈姓厨师辩称只想吓唬太太,并表示有帮太太做人工呼吸。台中地方法院依杀人罪下判14年又8个月徒刑,被告和检方皆上诉。
台中高分院认为他非“乱刀凌迟”,不是直接故意杀人,改判14年又6个月徒刑。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见解,驳回上诉。
民事部分,死者的母亲向被告求偿近600万新台币(约26万3800新元),一审审酌其母恸失女儿,需帮养她留下的三名孙子,判被告应支付251万新台币(约合11万零400新元)给死者母亲。
被告有涉毒案底
被告曾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遭判刑四年,2015年11月缩短刑期假释出狱。被告和死者都曾离婚,也在各自的前段婚姻中育有儿女。两人因朋友介绍而结识,2018年3月9日结婚,婚后共同生下一子。
因感情生变,死者去年3月15日带五岁儿子到被告住处收东西,双方又因小孩扶养问题大吵,被告见死者打算骑摩托车离开,勾着她脖子强拉下摩托车,还拿出一把锋利的折叠刀朝她胸口猛刺,导致她左肺遭刺穿惨死。
被告犯案后逃逸并丢弃凶刀,接连徒步和改搭德士找朋友求助,最后跑到台中市北屯区敦化路一处兴建中的庙宇躲藏。警方两天后到场将呼呼大睡的被告抓获。
坚称是“伤害致死”是意外
检方讯问时,被告避重就轻,仅承认和妻子吵架,辩称从车厢拿出折叠刀是“想吓唬她”,而用手勾着脖子时发现她突然瘫软,还说自己有帮妻子人工呼吸,这才发现她胸口流血。
法医鉴定,死者心因性休克,死亡原因是左胸遭单一致命锐创,刺穿左肺致塌陷、血胸,死亡结果为“他杀”。
二审时,被告认为一审判刑过重,坚称是伤害致死,还说这是一场意外,如果要杀人,为何他还要做人工呼吸。“我老婆死了,我比谁更难过。”
他还诉苦若坐牢将看不到小孩,当时他打电话给妻子说小孩子哭闹不去读书,请妻子来带小孩,但因妻子“转身”而被他刺伤。
律师辩护时也称被告因被吓到,导致一时心思很乱,需花时间想一想,才栖身跑向住家附近的工地。
目击者:被告左手勒脖右手捅刀
不过,目击的小姨子作证时称,被告在她面前打开刀子追姐姐,追到之后,用右手勒住姐姐的脖子,然后用左手刺向姐姐的左胸。小姨子说,当时有叫被告“把刀子拿开”。
台中高分院认为陈拿折叠刀在儿子面前刺击妻子,伤势深达5.5至8厘米,使被害人一刀毙命,让死者家属悲恸莫名。因被告在胸口仅刺一刀,第二刀为右手背1.5里面的表浅割痕。
台中高分院认为和乱刀狂砍凌迟致死不一样,因此减刑到14年又6个月。
最高法院认为二审认事用法无违误,驳回上诉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