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名男子为了帮助被警方通缉的女友躲避警方拦查,竟不顾后果,驾驶摩托车强行从警察身旁穿越,导致一名警员受伤。高雄地方法院裁定,依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十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法院判决书记载,今年3月,男子驾驶摩托车搭载女友行经高雄市鼓山区某巷口,碰上执勤警察拦查,警方要求停车受检。女友是通缉犯,为了掩护她,男子加速从巷口狭窄空间强行穿越。
男子称并非蓄意伤人
拦截的警员被男子撞倒,四肢多处擦挫伤并伴有烫伤。事后,其他警员迅速逮捕男子及其女友。男子之后侦讯时否认故意冲撞警员,称当时只是想逃跑,并非蓄意伤人。
但法官据现场证据认为,巷口狭窄且警察站于中央拦查,男子明知情况危险仍选择催油门逃逸,主观上已预见可能撞伤警察。
法官指出,男子的行为显示其对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存在不确定故意。男子在证词中曾表示,如果警察没有拦他,就不会被撞倒。因此法官认为男子明知冒险却仍选择逃逸。
法院最终以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判处男子十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