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称因为"心情不佳",在人潮拥挤的夜市持竹签随机攻击三名陌生女子,造成被害人腿部、臀部穿刺受伤。
《今日新闻》报道,判决书指出,今年1月24日晚上8点30分到9点多之间,化名“小明”的男被告在桃园市的中坜夜市手持竹签,在半小时内接连刺伤三名女子,导致被害人分别左大腿穿刺伤、左臀部刺伤及右大腿挫擦伤。三名被害人随即向中坜警分局报案。
经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以伤害罪名判处涉案男子拘役100天,全案可上诉。
据了解,被告是喑哑人士,过去曾有妨害性自主、窃盗及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等前科。
法院审理时,被告坦承自己犯案,但辩称当时是因为心情不佳才这么做。
法官认为,被告明知不可随意伤害他人,却在夜市人潮中趁人不备时攻击,除了造成受害者的身体伤害,更让被害人承受心理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