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教师在香港三度向中一男生发裸照,已被控三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
《香港01》报道,巴基斯坦男教师在香港三次向一名中一男学生发裸照。被告已被控三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
被告是27岁的简历轩(Khan Mohammed Naheem)。
案件今天(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批准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7月28日再讯,以待获取控方文件。
被告男教师被允许以1000港元(约170新元)现金获得保释,条件包括:不能离开香港、不可以接触证人。
他被控三项罪名,涉及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18日期间,在香港三次向一名未满16岁的男童作出猥亵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