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一名老太骑车不慎摔倒,两名初中女生经过上前搀扶,事后却被认定需承担“次要责任”,并被索赔22万元人民币(约4万零200新元),原告最终撤回起诉。
中国媒体《新民周刊》报道,这起交通事故时发生于2025年3月,地点在中国福建莆田。
该案原定于2月26日上午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灵川法庭开庭审理。基于原告方已撤回起诉,这意味着事件已妥善解决。
根据早前报道,其中一名女生的母亲郑女士描述,事发时一名老太骑脚踏车,因避让一辆白色轿车,导致身体向右倾斜而重心不稳而跌倒在地。
郑女士的女儿与另一名同学当时路过现场,看到老人倒地后一度犹豫是否上前帮忙,最终在同伴一句“那就扶呗,又没事”的提议下,主动将老人扶起。
不过,在后续责任认定中,交警相关部门则认定两名女生的行为对事故后续情况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将其列为次要责任方。
交警判女生承担次责
据报道,负责处理此案的交警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事故”。事故责任划分为老人承担主要责任;两名女生因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且存在未靠右行驶、转弯未让直行等违规行为,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
而老人方面则称是受到惊吓才摔倒,并向女生家属提出22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
郑女士指出,女儿是出于善意上前帮忙,却因助人行为被追究责任,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不小冲击。
她补充说,基于目前原告已撤回起诉,早前发布在网上的相关内容已删除,希望外界不再过多关注,以免占用公共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