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市发生一起乱伦性侵案,一名父亲在半年内三度将年仅15岁的亲生女儿带往汽车旅馆性侵,更在最后一次犯案时使用按摩棒施虐。高雄地方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九年。
据《东森新闻》报道,这名狼父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利用载送女儿的机会,将她带往汽车旅馆性侵。
报道指出,他先强迫女儿脱衣共浴,随后将其拉至床上施暴,无视面对女儿的拒绝与哭求。
判决书指出,在2024年5月的最后一次犯案中,除了强行发生性行为,他竟还拿出三支按摩棒对女儿施暴。
少女因长期活在家暴阴影下不敢反抗,直到同年7月因房间脏乱等琐事,被父亲持塑料水管殴打致伤后,才勇于报警。
呈“不雅照”诬指女儿放荡
庭审期间,被告在庭上不仅全盘否认罪行,更捏造证据,企图污蔑女儿私生活放荡,辩称其摩托车钥匙由现任妻子保管,更提交多张据称从女儿手机中取得的不雅照片。
调查发现,被告对于手机送修的通讯行名称及收据等细节,与其妻子的证词存在出入,法院认定相关照片来源存疑,未予采信。
此外,少女在陈述过程中情绪紧张焦虑,睡眠受影响,亦对陌生男性表现出明显恐惧,这些情况均被列为佐证之一。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身为父亲本应保护与照顾子女,却作出违法行为,且多次犯案,显示其行为缺乏节制。
法官也斥责被告案发后未表达悔意,并提出不利于被害人的说法,态度恶劣。
法院最终判定被告犯下三项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及一项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伤害罪,裁定应加重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全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