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大嫂五年 台湾女子怒告求偿百万台币

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台湾女子意外发现老公外遇大嫂近五年,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台币(约4万3958新元)。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台湾一名洪姓女子去年5月收到他人传来的手机讯息截图,赫然发现丈夫外遇侯姓大嫂将近五年,愤而提告要求赔偿100万台币。大嫂虽然否认,但最终被判需赔偿小姑25万台币(约1万1002新元),全案仍可上诉。

据判决书所述,被告和女子的丈夫在2016年11月至2021年2月间交往,两人还在车上拥抱、亲吻,甚至同游高雄,入住同一间酒店并发生多次性行为。丈夫被妻子质问后,坦诚外遇并写下自白书。

大嫂:指控皆为小姑编造

大嫂自辩说与因购买保险而认识妹夫(小姑的先生),对方招揽投资柬埔寨不动产开发事业,声称每个月可获利,却遇上诈骗血本无归,她愤而提告,双方翻脸至今。

她进一步表示,和妹夫互传暧昧信息、出游、发生性行为等说法均为小姑编造,虽然曾道歉,但只为了息事宁人,并非为婚外情道歉。

丈夫承认交往 

女子的丈夫则称,2016年4月销售保单后,和侯女深夜互传LINE讯息聊天,同年年底正式交往,2020年因疫情关系搭车不方便才逐渐减少联络。

他还承认交往期间曾有亲密行径,并且也曾传送 “妳把我抱得牢牢的,我好喜欢好满足,妳的每个表情及笑容,我此生不忘”、“很想念我们过去的时光”等讯息。

法官指出,从大嫂与小姑丈夫互传的讯息中可知道,他们非常关心彼此,仿佛男女朋友交往时呵护感情的样子。基于此和上述证据,最终并未采纳大嫂的说词,遂裁决大嫂须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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