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妻子发现丈夫频繁借故晚归,即使在家时带手机进入厕所,一待就是一至三个小时。她起疑追查,发现丈夫与一名女子搞婚外情。
据《ETtoday新聞雲》报道,妻子透过行车记录器和电子收费系统记录,发现丈夫阿强(化名)往返女子小美(化名)住处多达107次。
阿强和小美不仅相约一同出游,还曾在聊天中提及“带回去跟你老婆吵架”、“吵一吵离婚”、“在床上很认识妳”等话,甚至大聊性爱话题、互传裸照,还多次同住汽车旅馆。
妻子愤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两人索赔新台币100万元(约4万8000元)。
面对指控,阿强和小美不否认录音译文与电子收费系统记录形式真实性,也坦承在2025年2月至4月间发生过四次性行为。但两人辩称,电子收费系统记录仅显示车辆的行驶轨迹,无法证明驾驶人或同行者的具体身份。
经新竹地院审理,妻子提出行车记录器录音、译文及电子收费系统纪录资料等证据,加上两名被告也承认有逾矩行为,足认已构成对配偶权的侵害,最终判两人赔偿原告新台币40万元(约1万6300新元)。全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