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正式撤销巴士乘客须强制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有关条文在今天(6日)刊宪废除。
根据《香港01》报道,运输及物流局早前已表明,因社会就条文适用范围出现广泛争议,政府决定暂缓有关政策,并在改善条文后再咨询立法会。随着相关条文刊宪删除,政府亦不会再按该条文执法。
这项规定原定于2026年1月25日生效,要求乘客在乘搭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不过,新法例实施不足一周便引发争论,焦点在于条文是否只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而非所有现有巴士。
《香港01》分析指出,争议源于《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8D条与第8AB条的写法。第8AB条明确订明,相关要求只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而第8D条则规定,乘坐在“第8AB条适用的巴士”的乘客座位上,乘客须佩戴安全带。有关表述与政府早前宣传“所有巴士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的说法出现落差。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早前表示,有关条文在技术上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因此决定暂缓执行。不过,部分法律界及前立法会议员则认为,现行条文本身的立法原意,本就只针对新登记巴士,而非涵盖所有巴士。
根据《Timeout香港》整理,随着条文被撤销,目前只有私家车、德士、小巴、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学生服务车辆等,仍须按现行法例佩戴安全带;巴士乘客则暂时无需遵守有关规定。
香港政府表示,日后在理顺条文和厘清适用范围后,再就巴士安全带安排作进一步咨询和检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