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发表煽动憎恨言论 香港首引国安法新例逮七人

香港警方援引《香港国安法》第23条例逮捕七人。(图: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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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在过去两天首次引用《香港国安法》第23条例逮捕了六女一男,他们涉嫌在社媒发表煽动憎恨言论,其中一人则是被指以金钱资助他人分裂国家。

香港01报道,当局分别在周二和周三(28日和29日),援引国安法第23条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之下的《煽动意图相关罪行》逮捕这七人,其中包括社运人士邹幸彤。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強指出,涉案者以敏感课题在社媒上发表煽动言论,煽动港人憎恨香港和中央政府。虽然他不明说,但香港媒体猜测是指天安门事件。

七名被逮捕的人士包括社运人士邹幸彤。(图:香港01)

另外,被逮捕的其中一名女子经过调查后,涉嫌在网上订阅平台以金钱资助在逃的香港前立法议员罗冠聪,违反“金钱和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条例。

报道指出,根据《基本法》第23条新规定的刑罚,若他们被判罪成,将面临最高七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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