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一女子捡到他人手机却因无法解锁随手丢弃,最终导致手机遗失,法院判决其赔偿失主6000人民币(约1100新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河南郑州。法院认定,拾得人未履行保管和归还义务,且存在故意丢弃行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失主小杰(化名)是一名高三体育生,去年花7700多元(约1400新元)购入手机。今年3月夜间骑车时不慎遗失,报警后警方通过监控发现,手机被路人元某捡走。
手机被丢草丛未能找回
警方联系元某时,对方承认捡到手机,但称因“有密码解不开”,便将手机随手扔进路边草丛。由于丢弃地点处于监控死角,手机最终未能找回。
小杰随后提起诉讼,要求赔偿9000元(约1650新元),包括手机损失及训练受影响、体考延期带来的间接损失。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间接损失缺乏充分证据支持,仅对手机本身价值予以认定。
综合购买价格及使用时间,酌定手机价值为6000元(约1100新元),并判令被告赔偿该金额。
法院:故意丢弃需担责
审理过程中,被告一度辩称手机“发烫、有爆炸风险”才丢弃,但说法前后矛盾,且缺乏证据,与警方记录不符,未被采信。
法院指出,根据《民法典》,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并归还遗失物的法定义务,不得擅自处分或故意毁弃。被告既未联系失主,也未上交相关部门,反而故意丢弃,导致财物灭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