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屏东县恒春镇一家潜水店员工偷拍女顾客盥洗画面,被判刑四个月。男子在被受害者发现后企图逃离现场,甚至将记忆卡取出后咬碎吞下,试图销毁证据。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今年3月28日下午12点半,被告利用针孔摄像机,从盥洗室门缝和上方空隙偷拍一名女顾客沐浴画面。受害者发现摄像机后惊呼,男子在企图逃离时吞记忆卡销毁证据。
警方接获报案后,调阅闭路电视录像,并起获被告的针孔摄像机一台,以及排出的记忆卡碎片一袋。警方随后将其依法送办。
法庭表示,男子坦承犯行,但未与受害者达成和解,也未获受害者谅解。综合案件情况,地方法院以妨害性隐私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四个月,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