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胞兄合伙开咖啡店结怨 台中七旬翁泼酸持刀伤人

台中七旬翁因与胞兄合伙开设咖啡店结怨,泼盐酸持刀伤人。(图: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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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台中市一名七旬张姓老翁,出资与胞兄合伙开设咖啡店,却未取回投入款项因此结怨,愤而上门理论发生争执,过程中泼洒工业用盐酸,还持刀攻击,造成两人受伤。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12月20日下午4时左右。张姓老翁(71岁)与胞兄(79岁)合伙经营咖啡店,由张翁出资80万元新台币(约3万4000新元)作为装潢费用。

但装潢完成后,胞兄却将房产出售,相关款项并未归还,与此同时,张翁不满多年被这名胞兄使唤、认为自己被利用,双方积怨持续累积。

检警调查指出,案发当天,张翁前往胞兄位于台中西区的住处兼店面,携带两罐工业用盐酸及预藏刀具,先后朝胞兄及当时在场的40岁李姓女员工泼洒盐酸,导致李女右脸一度化学灼伤、右眼三度灼伤。

李女负伤后逃往后门,向邻近住户求助,高喊“被泼酸了”。期间,张翁再度持刀攻击胞兄,造成其头部、背部、手脚多处撕裂伤与骨折。张翁事后逃逸,隔天在南投县中寮乡落网。

法院判老翁6年4个月有期徒刑 赔偿约4万新元

报道说,检方侦查后依杀人未遂罪起诉,法院一、二审皆判处张翁6年4个月有期徒刑,二审已驳回上诉,刑责确定。

民事求偿方面,张翁胞兄向法院求偿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共513万元新台币(约21万8000新元)。台中地院审理后,判决张翁需赔偿医药、看护等费用13万余元新台币(约5500新元),另支付精神抚慰金80万元新台币(约3万4000新元),合计93万余元新台币(约4万新元),其余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指出,经济纠纷应循法律途径解决,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不可取,判决仍可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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