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一名女子在骑脚踏车时摔倒,两名初中生看到后将她扶起,女子则称自己是被吓摔倒,向两名女生家属索赔22万人民币(约4万零300新元)。
据现代快报报道,事发时女子在避让白色轿车的过程中,因身体向右倾斜重心不稳而摔倒。两名路过现场的初中生注意到女子倒地后,在短暂犹豫后主动上前将女子扶起。
据中安在线报道,交警事后介入调查并认定,此次摔倒并非因双方接触引起,属于“无接触事故”。但在后续责任认定中,其中一女生的行为被认为对事故发展存在一定影响,因而被判定为“次责”。
女子称自己是被吓摔倒的,向女生家属索赔22万人民币。家长对此表示难以接受,认为女儿是出于做好事的善意才伸出援手。
对此,其中一名女生的母亲郑女士表示,孩子因该事件受到极大心理影响,并产生较严重的心理阴影。
律师表示,若查实女子受惊吓摔倒与女孩骑行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主要看女孩当时骑行的速度、距离等客观因素,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将按照女孩、白色车辆(如有过错)、女子三方的过错程度与原因力大小确定按份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