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从9月15日起实施新的出入境管理规定,移民管理机构必要时可劝阻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违反出口与技术管制者,可能被限制出境。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务院7月3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由中国总理李强于7月22日签署国务院令,共19条,自今年9月15日起施行,内容涵盖中国公民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出境入境申请要求、限制措施,以及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管理等。
建立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新规提出,将建立和完善中国公民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当局将根据战争、武装冲突、社会治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传染病疫情等情况,及时发布国外安全提醒及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
移民管理机构在受理证件申请和实施边防检查时,也会提醒准备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中国公民提高警惕;必要时,可劝阻前往风险等级最高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案件高发的国家和地区。
明确限制出境和入境情形
根据新规,中国公民申请出境入境、停留居留时,申请事由必须真实合法。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者,可在处罚执行完毕后六个月至三年内被禁止出境。
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者,以及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和技术安全者,也可被限制出境。
此外,外国人在申请中国签证或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可被禁止入境一至五年;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者,也可面临一至五年的入境限制。
加强中介服务监管
新规规定,中国政府对提供出境入境政策咨询、证件代办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并明确相关准入条件及禁止行为,包括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协助提供虚假材料、泄露个人信息、组织或协助跨境违法犯罪等。
同时,境外企业和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出境入境中介服务。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