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一对兄妹几年前在清明期间扫墓时,发现母亲的坟墓不见踪影,报警后得知原墓址被另一名男子亲人的墓地侵占,母亲的遗骨被擅自迁移,一气之下将对方告上法院,最终获得2万8000元人民币(约5238新元)赔偿。
《羊城晚报》报道,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先人坟墓被迁移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令擅自迁移他人坟墓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这对曾氏兄妹发现母亲的坟墓不见踪影后报警,并同村委会现场勘查,得知原墓址被张三(化名)亲人的墓地侵占,而他们母亲的遗骨则被擅自迁移至附近他处。
张三辩称,他家原有一座坟墓,与曾氏兄妹母亲坟墓相邻。他在修缮自家坟墓的过程中发现旁边的墓地,问询过当地村民但无人知晓该墓地所属,于是他们自行将该墓地迁移到了另外的地方,并指迁移时已将骨灰盒妥善移置,并为新址砌砖围护。
这对兄妹多次与张三协商沟通将母亲墓地恢复原状和赔偿事宜,但对方拒不配合。
他们于是将张三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毁坏墓地经济损失、坟墓重新安置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张三须赔偿曾氏兄妹2万元人民币(约3741新元)的经济损失,以及8000元人民币(约1497新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官表示,墓地作为安葬逝者遗体或骨灰的特殊场所,对逝者近亲属而言,不仅具有特定的财产权属性,更承载着他们对先人的深切缅怀与独特的精神寄托。
他提醒,任何擅自迁移、破坏、侵占或改建墓地的行为,即便“不知情”或“无恶意”也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经济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