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四岁女童致重伤 中国拾荒男被执行死刑

2020年12月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奸淫女童案。图:《上游新闻》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名拾荒男子性侵邻居家的四岁女童,导致她受重伤,今天(18日)被执行死刑。

“下身都是血”

《上游新闻》报道,被告刘维国去年8月29日晚上6点30分左右,将女童从家门口骗走,挟持到某工地一排水沟内,不顾女童的反抗,采取暴力手段威胁,对她实施奸淫。

隔天,他把女童送回后,家人发现她身上有多处伤痕,裤子上有血迹。女童的奶奶受访时说:“孩子当时满身都是泥,上衣的口子也被扯掉了,脸上也是伤。我脱下孩子的衣物发现,白色的内裤都变成了黑色,下身都是血。”

经过初步诊断,女童下体有新近裂伤,背部、臀部、双下肢、面部、手部有挫伤,当天就被送入哈尔滨市儿童医院的加护病房抢救。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女童住院治疗了很久才回家休养。

被告酒后犯案

当地警方调查后将嫌犯锁定为与女童同村的男子刘维国。他多年来没有工作,也未有对象,只跟着年过七旬的养母拾荒维持生计。

养母刘女士表示,被告嗜酒如命,只要喝了酒就会惹事。案发当天,他大约喝了两斤白酒,带走女童后彻夜未归。

警方曾向受害女童的家属透露,刘维国不配合警方工作,曾编造了两个虚假的案发地点。

被告曾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

去年12月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奸淫女童案。

法院认为,被告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两次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四岁的女童,造成她身体三处二级重伤,其中一处九级伤残和两处十级伤残,后果特别严重,严重损害女童的身心健康,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今天(18日)依法将被告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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