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顾客在山东的一间水果店,花了182人民币(约34新元)买了一个榴梿。店家剥开榴梿,取出11块果肉,让两人带走。
岂料当晚,两人带着两块榴梿折返摊位,以榴梿“味道发苦”为由,要求退款。店家直呼“天下没有这样的事”。
据中国《封面新闻》报道,这起事件,本月23日下午,发生在山东东营的一间水果店。
据水果店的店主说,两人当天下午花了182人民币(约34新元)购买一个榴梿后,将11块榴梿肉带走。当晚,她们反映榴梿发苦,要求退款,而榴梿只剩下两块果肉。
水果店主当场反驳称:“如果你吃了一口觉得不对劲,拿回来退全款我都认,但都快吃完了,再跑来跟我说退款,天底下根本没有这样的事。”
面对店家的质问,女子回应称,家里人比较多,所以才品尝这么多块榴梿。
经当地综合执法部核查,双方目前已达成和解,也没有退货。
执法部门表示,不退货并不意味着息事宁人,而是表明商家不应该为这类无理要求“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