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对买家在拍卖中以超过4821万人民币(约885万新元)拍得深圳一处豪宅,事后才得知这里曾有人跳楼身亡。由于相关情况未在拍卖公告中披露,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涉案房屋存在重大瑕疵,支持买家撤销拍卖并全额退还竞拍款项。
《红星新闻》报道,郭姓和贝姓的买家在2023年6月在一场拍卖会上以超过4821万人民币买下广东省深圳市一间房子。
两名买家随后发现,房屋在2021年11月曾发生高空坠楼身亡事件。但相关详情并未在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说明,因此二人认为这个信息足以影响他们竞买的决定。
两人随后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撤销拍卖并退还全额款项。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8月15日,以执行法院未掌握相关信息、竞拍标的物的瑕疵风险由竞拍者自行承担为由,驳回了二人的请求。
两名买家因不服裁决,随后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议裁定中指出,拍卖房屋若存在原居住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属于足以影响交易基础的重大瑕疵。这些信息应当作为重要信息向竞买人披露。
法院提出,信息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没有披露,买方在拍卖成交后据此主张构成重大误解,请求撤销拍卖,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年2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揭阳中院此前作出的执行裁定,并要求揭阳中院依法退两名买家已支付的拍卖款。







